加工等级
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木材行业都普遍采用加工层级这种概念。这些定义关系到木材的可追溯性、信息申报、统计和税收。大多数情况下,木材行业将加工划分为三个层级,但这种划分并不取决于产品实际经历的加工工序数量。ATIBT 采用以下加工层级定义,以避免不同分类标准之间产生冲突或造成竞争,除非国家相关法规另有明确规定。

原木
原木是指仍然保留树皮的树干段。木材从森林中采伐出来时,就是以这种原木的形态存在的,随后被运输到原木堆场,在那里储存并等待锯解加工。木材可以以原木的形态进行出口。不过,原木形式的出口正在减少,特别是在中非地区。因为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简称CEMAC)正在逐步推动禁止原木出口。

初级加工
这一加工包括所有直接对原木进行加工,旨在将其变为另一种产品的过程。对木材进行初级加工后可以获得的产品有:
- 锯材(整边锯材)
- 毛边锯材
- 原木(贯通下锯材或毛方材)
- 刨切或旋切单板
- 劈木
- 木片,锯末,刨花
- 制造制浆的木材
- 木柴,
- 木炭

二级加工
这一阶段旨在对已经过初级加工的木材产品进行的更深程度加工,以便使木材成为半成品和/或具有特定截面形状的木材。经过二次加工后得到的产品,是经过干燥、防护处理、刨平加工、成型、胶合等工艺处理的木材产品,包括:
- 完成防护处理的木材
- 窑干木材
- 刨光木材,模压木材,砂光材
- 半成品实木板
- 车削木材
- 胶合层压木材和/或指接木材
- 木质颗粒燃料,木质压块燃料以及其他散装生物性燃料

三级加工
该等级加工是指对已完成初级或二级加工的木材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使其成为无需再加工即可使用的成品,接受第三级加工后的产品包括:
- 木雕制品,
- 乐器及零部件,
- 家具及家具部件,
- 木制构件(门窗框,门,窗,及窗框部件)
- 成品木板材及木制型材(地板,木制饰面,覆面材料,甲板板,托梁等)
- 木镶嵌制品
- 木制人造板(实木板,刨花板,纤维板,定向刨花板,胶合板,大芯板,集成材等)
- 台面板
- 托盘及木箱/木盒
- 预制屋顶桁架
- 木桶
- 木尖桩和立桩
- 经过成型加工的铁路枕木(经过钻孔、开槽、倒角处理)
- 纸张,纸板,袋装木炭
© Ravier SARL (photo extraite de l’Atlas des bois tropicaux 2016)
木炭
木炭是一种通过热解木材副产品而获得的材料。这一过程指的是在无氧(惰性气体)环境对木材进行加热,从而获得木炭。木材主要用于烹饪食物。此外,根据热解工艺的不同,在加热的过程中也可以获得其他不同的产品,比如生物油和合成气。
